〈觀察〉離岸風電發展進入第三階段 開發商為何要推浮動式風場?

國內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細則,將於今年公布,有別於前兩階段風場均採用固定式風機,上緯新能源有意建置浮動式風機;而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 (CIP) 則是倡議在區塊開發階段前、今年起就先推動浮動式風場做為示範計畫,首座浮動式示範風場就可望在 2025 年商轉。

配合能源轉型政策,經濟部以「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三階段推動離岸風電發展,第二階段的潛力場址預計 2025 年前,完成 5.5GW 離岸風場建置,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則預計在 2026 至 2035 年的 10 年間,釋出累計 10GW 的裝置容量;而經濟部能源局原預計去年底公布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細則,但各界對部分內容仍需討論,公告時間因此遞延至今年。

有別於前兩階段,開發商所開發的風場均採用固定式風機,對於區塊開發階段,上緯新能源有意建置浮動式風機平台,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 (CIP) 則是倡議政府在今年推動浮動式風場做為示範計畫。

浮動式風機可安裝在水深 50 米以上區域,能運用外海較穩定的風能,達到更高效率;在水深 20 米的區域,浮動式風機發電成本比不上固定式風機,但到水深 40 米以上深度的水域,固定式成本就會變很高,在近岸開發趨於飽和下,浮動式風機優勢因此顯現。

另一方面,建置過程的成本也是一大優勢之一。由於東北季風風力強勁,台灣每年約有 5 個月時間無法進行海上施工,而浮動式風機的浮動平台可在陸地上組裝,再透過拖船運往外海,除施工過程較不易受海上風浪影響,也能省下安裝固定式基樁的工作船成本。 

從國產化供應鏈來看,浮動式風機的浮動平台材質主要分為鋼板、混凝土兩種,為讓浮動平台能在海上使用 20 年以上,鋼板、混凝土都必須採用高規格技術,避免鏽蝕,而國內供應鏈也擁有相關技術。

不過,目前國際浮動式風機發展尚未成熟,歐洲投入浮動式開發的風機安裝數量還不到 20 支,CIP 盼政府能規劃 2 至 3 座,每座容量各 100MW 的浮動式風場做為示範計畫,並以躉購電費作為誘因支持,台灣就能從今年起展開浮動式風場開發,2025 年迎來首座浮動式示範風場商轉,穩坐亞洲離岸風電領先地位。

而上緯新能源將以西北部苗栗縣外海的開發計畫「Formosa 4」參與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並計畫在工法上,除固定式基樁外,也將浮動式平台正式納入商業性風場建置技術應用範圍,以求降低對海洋環境與資源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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