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光遭大立光控侵權並求償百億元案 台中地院判罰60萬元

先進光 (3362-TW) 遭大立光 (3008-TW) 控告侵權訴訟,有最新進展,先進光今 (25) 日主動揭露,大立光控告該公司違反著作權官司的判決,台中地方法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對先進光處以 60 萬元罰金,至於大立光要求附帶 140 億元求償,先進光表示,已被地院駁回。

先進光遭大立光控訴的官司分兩部分,第一是先進光被控侵害大立光 8 項專利權官司,2017 年 12 月 6 日智慧財產法院判決,先進光需賠償大立光 15.22 億元;隨後,大立光進一步對先進光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對先進光及 6 名員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140 億元的訴訟。

先進光今天晚間發布重大訊息指出,台中地方法院對大立光控告先進光違反著作權法第 91 條第 1 項,擅自重製他人著作財產權等事件,依著作權法第 101 條對先進光科以 60 萬元罰金,其餘先進光遭控部分,法院判決先進光無罪。

先進光表示,另外大立光針對先進光違反著作權法官司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先進光公司及其他 6 名員工連帶給付 140 億餘元部分,臺中地方法院則全部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