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創新板建置 金管會鼓勵企業合併 鬆綁募資條件

金管會去 (2020) 年宣布今年將設置「臺灣創新板」及「戰略新板」,協助創新業者進入資本市場籌資,為了配合創新性新板建置,金管會今 (26) 日宣布,目前實務上的合併案件,多以現金搭配股份方式進行,但為了鼓勵企業合併,便利公司資金籌措運用彈性,因此鬆綁募資條件,增訂募資用途可用於「合併」,也就是說,准許企業可以用股票搭配現金,取得被合併公司 100% 的股權。

金管會表示,創新性新板將於今年第 3 季建置,希望可以加速創新事業進入資本市場籌資及發展,並降低其前置作業成本及時間,明定申請於證交所創新板上市買賣或登錄戰略新板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並申報首次 IPO 的企業,其公開說明書檢附的年度財務報告,可以檢附最近年度的財務報告。

金管會提醒,創新事業相關營運風險較高,且限合格投資人交易買賣,因此於公開說明書封面要以顯著字體註明相關警語,以特別提醒投資人注意。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申請於創新板上市買賣的公司,為辦理初次上市的現金增資,及創新板上市公司轉列一般板時辦理的現金增資,皆比照現行初次上市櫃,及櫃轉市、市轉櫃規定,應委請專家提供評估意見、適用 7 日申報生效、應提撥一定比率對外公開發行,及不適用募資計畫具必要性及大量閒餘資金限制的規定。

戰略新板興櫃股票的交易方式,是比照上櫃股票採自動撮合成交機制,並沿用上櫃等價成交系統,與原興櫃股票市場採由推薦證券商報價驅動的議價交易不同,因此,增訂戰略新板興櫃股票參考價格的計算方式。同時,因為創新板上市公司的交易量及流動性尚待觀察,所以初期不納入信用交易標的。

而最重要的是,因為企業反映現行很多併購案要申請募資時,多以現金搭配股份方式進行,以取得被合併公司全數股權,但是如果,公司帳上保留的現金超過母公司業主權益的 40%,或當次申報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募集總金額的 60%,就會被金管會退件;為了便利公司資金籌措運用彈性,增訂募資用途用於「合併」,也就是若帳上有較多的現金,將不受退件條款限制,也就是准許企業可以用股票搭配現金合併,不過,被合併公司不能是財務性投資公司,必須是合併生產事業,對經濟成長才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