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新創公司未上市股票免納最低稅負 財政部畫出兩標準

未上市櫃股票今年起納入最低稅負課稅,為避免扼殺新創公司發展,財政部預告最新子法規,訂定高風險新創公司的認定標準,包括登錄創櫃板且經審查過半同意者,以及符合產創條例的高風險新創業者皆可適用。

根據最新出爐的子法規,所謂的「高風險新創」公司必須是從登記日起始,未滿 5 年者且經由經濟部核定的公司,且該公司所提供的技術、勞務或商業模式或創意除了須符合創新與發展性外,還要能滿足目標市場的解決方案。

財政部表示,符合條件的新創公司申請時,需準備公司設立登記、營運計畫與相關證明文件,獲得經濟部核定後即可擁有兩年有效期限,屆期後可再遞件申請。

另外,符合產創條例的新創產業,並經由經濟部核定者,也可直接申請適用。

財政部表示,新創產業必須在股票交易前獲核准,才能享有免納入最低稅負條款,考量新法上路需要緩衝期,因此只要在今年 6 月 30 日前獲核定的高風險新創公司,其股票交易都可免納入最低稅負。

考量租稅公平並遏止投資客透過紙上公司炒房,財政部去年底修法,將未上市櫃股票交易納入最低稅負制課稅,而為避免扼殺新創產業發展,財政部日前公告子法規,訂定高風險新創公司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