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富工廠火警共違反5項規定 合計罰款逾百萬元
鉅亨網記者沈筱禎 台北
原料藥廠旭富 (4119-TW) 今 (3) 日公告,由於去年廠區發生火警,依據相關法規已違反 5 項規定並接獲桃園市政府罰鍰,累計金額達 100.8 萬元。
旭富去年 12 月 20 日工廠發生火災,總計違反 5 項規定,包括火災產生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及他人財物,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罰鍰 22.5 萬元;滅火產生之廢水外溢至排水幹線,依法開罰 3.3 萬元;廠區化學品之相關資訊與現場存放事實不符,罰鍰 60 萬元;金屬鈉生產線儲存量超過申請處理量,罰鍰 10 萬元;未依規定使勞工每 7 日有 1 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日,依違反勞基法罰 5 萬元。
旭富總計罰鍰金額達 100.8 萬元,且不適用保險理賠金,旭富強調,後續將要求各部門恪守法令,不再便宜行事。
旭富截至去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約當現金約 6.03 億元,另外,新建的研發大樓已取得使用執造,但因為內部設備仍在安裝中,尚未納入保單範圍,損失將無法得到保險理賠,估計修復費用約 2620 萬元。
旭富日前清點廠區庫存,其中,未受損的存貨帳面價值約 3.66 億元,其中包括原料藥與製成品,由於原料藥需透過加工後才可出貨,但目前產線尚無法運作,因此僅剩的製成品帳面價值為 2.15 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