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遭罰〉揚言絕不接受處分 要求彈劾黃天牧、提訴訟

金管會今 (4) 日表示,街口電子支付辦理資金貸與給關係人街口金科涉有缺失,沒有確實執行內控,因此核處街口支付 180 萬元罰鍰,並停止董事長胡亦嘉職務 1 年。對此,街口電支晚間發布聲明稿表示,「對於金管會的處分絕不接受。」且將彈劾主委黃天牧,並將對金管會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

街口電子支付聲明稿全文如下:

街口電子支付對於金管會的處分絕不接受。針對金管會稱街口電子支付母子公司間借貸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在此聲明,街口於 106 年 11 月董事會已授權胡亦嘉董事長可核決母子公司款項借貸,原因為街口金融科技為百分之百持有街口電子支付之母公司,兩者間資金往來單純,未涉及其他人的權益,且所有借貸都早已還款,胡亦嘉董事長是依照董事會決議及授權而就街口電子支付與母公司間之款項借貸進行核決,因此並無任何缺失,更無損任何人的權益。

另於 108 年 2 月,金管會金融檢查時,對於街口電子支付同樣母子公司借貸並未有任何糾正及懲處,為何卻在兩年後做出如此嚴重的裁罰,此裁罰明顯荒謬不公。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金管會明顯以極度濫權的手段對街口做不公平的對待,明顯是對人不對事,已喪失主管機關最基本的原則,違背台灣法治精神,已不配再做為權力無限的主管機關,街口將向監察委員對黃天牧提出彈劾,對於金管會對街口造成的任何損害,將立即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