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以贈與移轉享稅賦優惠 全台每10件房屋贈與有3件來自夫妻間

全台每10件房屋贈與有3件來自夫妻間贈與,主要是以贈與移轉享節稅。(鉅亨網記者張欽發攝)
全台每10件房屋贈與有3件來自夫妻間贈與,主要是以贈與移轉享節稅。(鉅亨網記者張欽發攝)

依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贈與登記之中,有高達 29% 的比例屬於夫妻贈與,且連續五年都維持 29% 的比例,占比較房地合一上路前逆勢增加,每 10 件贈與登記中,就有將近 3 件屬於夫妻間的贈與,主要來自於售屋屋主的節稅考量。

統計資料顯示,夫妻間贈與在 2013-2014 年間占比為 24%,但從 2016 年就跳升到 29%,且連續五年都維持在 29% 左右,夫妻間贈與近五年多維持在每年 1.2-1.3 萬棟,反觀一般贈與的波動幅度較大,從 2014、2015 每年 4 萬餘棟,到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後剩下每年約 3 萬棟左右。

信義房屋 (9940-TW) 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夫妻間贈與常見狀況就是為了節省出售時的土增稅,若是屋主已經使用過一生一次的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配偶並未使用過,且該次交易的土增稅金額較大,就可能將不動產贈與給配偶後出售,利用配偶的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10% 節稅,尤其在土地公告現值大幅調整後,節稅效應顯著,每年的夫妻贈與移轉穩定維持在 1.2-1.3 萬棟左右。

舉例來說,若是先生雖用過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將土地贈與太太後,其土地所有權已移轉,只要太太未曾用過優惠稅率,並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則太太出售土地時就可以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10% 課徵土地增值稅。 

不過一般的贈與在房地合一上路後,透過不動產節稅功能大不如前,由於贈與與屬於無償行為,稅務機關認定受贈者取得不動產的成本甚低,與市價有明顯差距,因此日後出售不動產可能出現可觀的房地合一稅,統計顯示從房地合一上路之後,一般贈與的數量從 4 萬棟下降到 3 萬棟,相對減少的趨勢相當明顯。

目前,台灣在房產的移轉上,包括有買賣、繼承、贈與及法拍等四大移轉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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