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亞太電共頻共網 獲NCC核准
鉅亨網記者沈筱禎 台北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今 (3) 日核准通過遠傳 (4904-TW) 與亞太電 (3682-TW) 5G 3.5GHz 共頻共網申請案,期限 20 年;兩家業者需成立小組確保網路獨立控管,同時將再增加 2000 座基地台,後續待公平會許可後即可運作。
NCC 今日審議遠傳與亞太電無線電頻率共用、營運計畫變更、網路設計計畫變更等申請討論案,此案也是 2019 年電信管理法上路後,首例共頻共網案,依照規定,兩家業者需再向公平會申請審核,通過後才能正式共頻共網。
NCC 表示,兩家電信商也提出兩項承諾,包括網路獨立控管及提升網路涵蓋率。其中網路獨立控管方面,兩家業者將會成立 3.5GHz 網路管理暨資安監督運作小組,定期開會並提出運作報告。
網路涵蓋率部分,NCC 指出,雙方將再建置 2000 座基地台,遠傳將再增建 500 座 5G 基地台、1000 座 4G 基地台,亞太電則建置 500 座 4G 基地台,藉此擴大訊號涵蓋,提供消費者使用體驗。
遠傳將分兩階段入股亞太電,第一階段增資 50 億元參與亞太電私募,每股取得價格 10 元,持股比 11.58%,第二階段將與亞太電母公司鴻海 (2317-TW) 換股,持股提升至 23.8%,與鴻海將並列亞太電最大股東。對此,NCC 指出,遠傳與亞太電後續將分別向 NCC 及公平會申請入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