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十餘年 威盛與中聯控股今日達成和解

右為威盛董事長陳文琦。(鉅亨網資料照)
右為威盛董事長陳文琦。(鉅亨網資料照)

威盛 (2388-TW) 今 (15) 日公告,與開曼群島商中聯控股 (UCC) 訴訟一案達成和解,將支付 458 萬美元、909 萬港幣給予 UCC,約合新台幣 1.62 億元;威盛表示,由於先前已將相關損失提列於財報,對今年財務無任何影響。

威盛與 UCC 在 2008 年瞄準中國北京奧運的防駭客系統市場,共同合作開發防駭客晶片,不過,後續 UCC 拓展市場失利,以威盛晶片表現不如預期為由,要求威盛賠償。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2014 年仲裁結果出爐,判決威盛應支付 248 萬美元給 UCC,威盛也提起上訴,後續仲裁結果維持原樣,台北地方法院也在 2019 年裁定准予承認。

威盛則針對上述提起抗告,UCC 則聲請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扣押威盛部分銀行存款及資產,當時威盛已提列相關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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