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創新板、戰略新板建置 金管會鼓勵企業合併 鬆綁募資條件

配合創新板、戰略新板將於今 (2021) 年第 3 季正式開板,金管會今 (18) 日宣布,為了鼓勵企業合併,便利公司資金籌措運用彈性,因此鬆綁募資條件,增訂募資用途可用於「合併」,也就是說,准許企業可以用股票搭配現金,取得被合併公司 100% 的股權,目前完成法規預告,預計 3 月底正式上路。

金管會表示,創新性新板將於今年第 3 季建置,希望可以加速創新事業進入資本市場籌資及發展,並降低其前置作業成本及時間,因此明定申請於證交所創新板上市買賣,或登錄戰略新板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並申報首次 IPO 的企業,其公開說明書檢附的年度財務報告,可以檢附最近年度的財務報告。

金管會提醒,創新事業相關營運風險較高,且限合格投資人交易買賣,因此於公開說明書封面要以顯著字體註明相關警語,以特別提醒投資人注意。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申請於創新板上市買賣的公司,為辦理初次上市的現金增資,及創新板上市公司轉列一般板時辦理的現金增資,皆比照現行初次上市櫃,及櫃轉市、市轉櫃規定,應委請專家提供評估意見。

戰略新板興櫃股票的交易方式,是比照上櫃股票採自動撮合成交機制,並沿用上櫃等價成交系統,與原興櫃股票市場採由推薦證券商報價驅動的議價交易不同,因此,增訂戰略新板興櫃股票參考價格的計算方式。同時,因為創新板上市公司的交易量及流動性尚待觀察,所以初期不納入借券、信用交易及當沖標的。

而最重要的是,因為企業反映現行很多併購案要申請募資時,多以現金搭配股份方式進行,以取得被合併公司全數股權,但是如果,公司帳上保留的現金超過母公司業主權益的 40%,或當次申報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募集總金額的 60%,就會被金管會退件;為了便利公司資金籌措運用彈性,增訂募資用途用於「合併」。

金管會說明,公司若帳上有較多的現金,將不受退件條款限制,也就是准許企業可以用股票搭配現金合併,不過,被合併公司不能是財務性投資公司,必須是合併生產事業,對經濟成長才有貢獻。

金管會強調,今年將於現行多層次資本市場架構下,分別開設證交所上市的創新板,及櫃買中心興櫃的「戰略新板,以扶植創新產業發展,完善企業籌資管道,並擴大我國資本市場規模。今年第 1 季完成相關法規修正的發布,第 2 季前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完成相關系統設置,並自第 3 季起正式開板運作,預估於開板一年內,申請公司各約 10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