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消費者控告蘋果 誇大宣傳防水功能卻不保固

蘋果 (AAPL-US) 因宣稱防水但不提供保固服務,在美國遭遇消費者提告。控方表示,蘋果的宣傳誤導消費者,違反《紐約通用商業法》的《消費者保護法》。

這起訴訟於周六 (24 日) 在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提起,這份長達 13 頁的文件被列為「集體訴訟」,原告為「代表其他所有類似情況的」Antoinette Smith,控方表示,蘋果近幾年來聲稱不斷提高防水性,從 iPhone 7 起具有 IP67 防水功能,之後機種提升至 IP68 等級。

根據 IP67 要求的標準,iPhone7 至少可以在最大深度 1 公尺時,提供長達 30 分鐘的防水。

但 Smith 強調,蘋果並未在相關說明中敍述,這一認證是基於靜態和純水的實驗室測試得出的,與泳池或海水不同。訴訟中寫道:「這意味著站在泳池或海洋邊緣,而消費者的設備被水濺到或暫時浸入水中,將被拒絕保修,因為水中含有氯或鹽。」

此外,蘋果的保固也不含由液體引起的損壞,通常這會讓液體接觸指示器變為紅色。訴訟稱,蘋果公司建議用水沖洗果汁或咖啡弄髒的區域,但這可能造成液體接觸指示器變紅,而蘋果不保修。

這並非蘋果首度因防水性能面臨官司,去年 11 月,義大利競爭監管機構認為,iPhone 8 至 iPhone 11 在防水方面宣傳不實,而罰款蘋果 1000 萬歐元 (1200 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