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看這裡〉因疫情住院、隔離者 7稅目可申請延後申報繳納

桃園諾富特飯店群聚感染,讓不少人被迫住院治療或隔離,財政部賦稅署今 (5) 日宣布,民眾如受疫情影響,而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者,包括綜所稅、房屋稅等 7 大稅目,報稅期限最長可延後一個月。

5 月報稅季碰上國內疫情升溫,考量部分民眾可能受疫情影響必須住院治療,或是居家隔離,可能無法如期在期限內申報繳稅,賦稅署比照去年,放寬個人、營利事業單位或報稅代理人,可檢附證明向所轄稅捐稽徵單位申請展延。

賦稅署副署長樓美鐘表示,包括綜所稅、房屋稅、營業稅、營所稅、貨物稅、菸酒稅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 7 項稅目,都可申請延後 15 天或 1 個月繳納,舉例來說,綜所稅申報繳納期限為 5 月 1 日至 31 日,最長可申請展延至 6 月 30 日。

樓美鐘指出,本次延長申報繳納期限,不必事先申請,但須在展延期限內檢附主管機關開立的居家隔離、檢疫與住院治療等證明,向所轄稅捐機關申報並在期限內繳納稅款。

媒體提問,國內疫情升溫,財政部至於是否考慮比照去年,全面實施延長繳納期限一個月;對此,樓美鐘解釋,今年報稅除了網路申報,還新增手機報稅,只要 5 分鐘就能完成申報,可紓緩人工報稅人潮,因此暫無全面延長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