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改選前哨戰〉菱光監察人提告砸上億元收購委託書 董座黃育仁反擊提刑事告訴
鉅亨網記者沈筱禎 台北
東元 (1504-TW) 集團會長黃茂雄與其長子黃育仁經營權之爭,延燒至菱光公司內鬥,菱光監察人林久真今 (18) 日提告,指董事長黃育仁未經董事會同意,砸上億元委託元大證券徵求東元委託書,對此,黃育仁也發出聲明反擊,林久真為黃茂雄人馬並被派來查帳,行徑令人質疑,也將提出刑事告訴。
林久真今日委請律師陳誌泓赴台北地檢署,提告黃育仁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元大證董事長陳修偉及總經理馬薏雯可能是共犯,一併提出告發。
陳誌泓表示,去年菱光和元大證簽約,負責處理股東會徵求事務,黃育仁疑似未經董事會決議,今年 4 月新增協議,以每張 515 元價格收取東元委託書,總計菱光、東友支付最少 1 億元給元大證,不符合公司治理原則。
黃育仁回應,林久真為東元稽核主管,也是黃茂雄的人馬,今年 5 月被派到菱光擔任監察人代表人,顯見黃茂雄把東元內部同仁當作自己的家臣,此立場嚴重令人質疑。
再者,林久真上任後開始對菱光進行查帳,後續也有媒體報導,質疑林久真對外洩漏菱光的保密資訊,涉嫌違法,且出面惡意中傷、不實指控菱光及元大證券,行徑相當令人不齒,後續將提出刑事告訴。
東元也發出新聞稿指出,黃育仁遭控告涉嫌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此為菱光治理問題,加上該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希望檢方毋枉毋縱,基於偵查不公開,公司亦不便評論。
東元呼籲,請有心人士勿模糊焦點,更盼勿牽扯到東元股東會。東元股東會向來守法合規,今年也是一切遵循法令及公司治理辦理,若無端牽扯去年大同股東會市場派論調,對比今年東元股東會,恐是刻意炒作、誤導,有心人士勿濫用公共資源,誤導媒體或模糊焦點,以致於造成對東元公司聲譽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