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疫情升溫〉民眾領政府紓困補助款 銀行不得抵銷或扣押

民眾領政府紓困補助款 銀行不得抵銷或扣押。(鉅亨網資料照)
民眾領政府紓困補助款 銀行不得抵銷或扣押。(鉅亨網資料照)

配合行政院今 (27) 日規劃紓困 4.0 方案,將繼續推出產業紓困振興貸款及勞工紓困貸款,金管會晚間提醒銀行,在配合司法或行政強制執行程序時,應先確認帳戶內的金額是否為帳戶所有人自政府領取的紓困相關補助款項,以免發生違法抵銷或扣押的情形。

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9 條之 1 第 2 項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如果有未注意到上述法律規定,以致抵銷或扣押到民眾自政府領取的紓困款項,請債權銀行積極主動協助處理。

黃光熙說明,勞動部所發給的生活補助金,匯款來源會註記「行政院發」的文字,其他機關的紓困補助款項,也可從匯款來源為政府單位的方式辨識,請銀行確認帳戶內是否有機關依據上述條例發給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避免發生違法抵銷或扣押的情形。

黃光熙表示,期許銀行業者全力配合投入紓困行列,繼續秉持「寬一點、快一點及方便一點」三大原則,共同推動及辦理紓困振興貸款、及勞工紓困貸款措施,協助國人及本土產業度過疫情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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