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陽半控告宜特〉智財法院再認定昇陽半專利無效

宜特董事長余維斌。(鉅亨網資料照)
宜特董事長余維斌。(鉅亨網資料照)

昇陽半 (8028-TW) 去年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上訴,主張宜特 (3289-TW) 侵害其中華民國專利證號 I588880 號專利權,宜特今 (4) 日公告,智慧財產法院宣判,再次認定昇陽半 I588880 號「晶圓薄化製程」專利無效。

宜特指出,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如同一審判決,認為昇陽半專利證號 I588880 號專利權,屬於通常知識輕易組合,不具備進步性,因此判決專利無效。

另外,昇陽半也控告宜特及其員工侵害其營業秘密案,不過,該員工從未任職昇陽半,且該員工前雇主也已強調此非營業秘密;對於昇陽半不以技術在市場上競爭,卻利用訴訟手段干擾市場、影響市場感到遺憾。

宜特表示,對法院依法審判結果,至表感佩之意,昇陽半也承認其「晶圓薄化製程」每一步驟均屬於習知技術,證明公司並無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情形,也再次重申,不容他人任意指控,干擾視聽、影響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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