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疫情升溫〉國旅停止出團至6/28 扣除必要費用後應全數退款

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28日,觀光局要求停止國旅出團。(鉅亨網資料照)
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28日,觀光局要求停止國旅出團。(鉅亨網資料照)

近來本土疫情居高不下,行政院今 (7) 日宣布,延長全國三級警戒至 6 月 28 日,因應防疫管制延長,交通部觀光局表示,請旅行社暫停辦理國內旅遊至 6/28,業者扣除必要費用後,餘款應全數退還旅客,後續將視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公告事宜。

國內新冠疫情自 5 月 15 日起進入第三級警戒,確診人數持續上升,觀光局表示,國旅出發期間從即日起至 6 月 28 日,仍須停辦,若旅客欲取消行程,請旅行社以對旅客最有利者為優先考量。交通部已編列百億預算搶救觀光產業,將提供團體取消衍生的營運負擔補貼。

觀光局指出,應依據國旅定型化契約第 13 條及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第 12 條規定辦理,也就是說,旅行社應提出已代繳的行政規費或已支付的必要費用單據,經核實後予以扣除,並將餘款退還旅客。若有爭議,旅客可先向品保協會申訴。

旅行業者業務持續大幅萎縮,整體觀光產業面臨嚴峻經營困境,觀光局啟動紓困 4.0 採線上申請,針對旅行業,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補貼對象已放寬為 4 月 30 日前成立的合法旅行業即可,於補助期間營業額衰退比率達 50% 以上者,以在職員工數計算一次性補貼 4 萬元。

至於 3 月 31 日前成立的綜合及甲種旅行業,可另申請補貼 4 月份薪資費用,補貼員工薪資四成,最高上限 2 萬元。

此外,觀光局提供團體取消補貼,採級距補貼,每家旅行業可申請 8 團,設有分公司者每 1 家分公司可再增加 5 團,另外,考量國民旅遊與出境旅遊其行政成本及團費仍有相當差距,故以每團補助金額 1 萬元為限,採預算用罄為止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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