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面挑戰〉經部決議下半年建置案件 可適用上半年躉購費率

太陽能模組業者今 (10) 日呼籲政府考量近期成本、環境因素,調升躉購費率,對此,經濟部表示,為穩定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建置,今審定會決議太陽光電設置案件適用 2021 年下半年費率者,可選擇適用 2021 年第 1 期上限費率。

經濟部表示,考量三級防疫警戒期已近二個月,使太陽光電系統建置、推廣目標受到影響,為緩解市場壓力、分散施工期程,今召開審定會進行討論,希望在兼顧躉購制度、設置目標,協助業者能有效配置施工期程並陸續恢復設置,降低業者趕工壓力。

經審定會討論後,經濟部指出,考量疫情嚴峻為突發狀況,屬業者不可預期通案因素,基於相關適法性及合理性,並適度反映市場情況、維持合理投資誘因,且避免因費率調整後造成業者拖延完工,決議適用 2021 年下半年費率者,得選擇適用 2021 年第 1 期上限費率。

經濟部進一步指出,基於 2021 年完工案件均可適用第 1 期上限費率,因此今年案件將不另訂展延規定,但針對 2019-2020 年度案件再次受疫情影響,在考量三級警戒、復工排擠效應下,同意相關備案案件完工費率期限得再展延三個月。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年初公告今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維持一年兩期,按容量級距與分類差異,上半年費率介於每度 3.7994-5.6707 元,下半年費率則介於每度 3.7236-5.628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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