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縣市特別稅收22.1億元創新高 花蓮縣靠礦石占比逾半

地方稅法開放地方政府可依財政需求,開徵特別稅與臨時稅,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去 (2020) 年底,共有 10 個縣市課徵礦石開採等特別稅,稅額達 22.1 億元創歷年新高,其中花蓮縣 12.61 億元居冠。

財政部今 (24) 日發布統計通報,2014 年共有 8 縣市課徵特別稅收,實徵淨額約 8 億元,占地方稅收比重僅 0.3%,2016 年起地方特別稅則出現逐年成長,2017 年起稅收更突破兩位數,截至去年底,10 縣市的地方特別稅合計達 22.1 億元,來到歷史新高。

以個別縣市來看,特別稅主要集中於花蓮縣、屏東縣與南投縣,以去年來說,前述三縣市特別稅收占比高達 86%,其中光是花蓮縣因坐擁全國最大礦場,因此特別稅占比就高達 57% 高居全台之冠。

另外,屏東縣與南投縣則全來自於土石採取,主要為河川疏浚之土石標售,由於土、礦石開採過程對環境及自然景觀造成影響,因此課徵特別稅除充裕財源外,也藉以衡平負面衝擊。

統計指出,特別稅對地方政府自籌財源也大有助益,以花蓮縣來說,特別稅占自籌財源比重從 2017 年突破 2 成,去年比重更拉高至 26%,儼然成為地方政府重要財源。

若以課徵項目區分,2014 年到 2016 年主要以土石開採為大宗,平均占比約 65%,2017 年到 2019 年因花蓮縣調高礦石稅率,礦石開採所占比重大幅提升,介於 50% 到 56% 區間,而今年前 5 月土石採取、礦石開採比重則分別各 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