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幣,指的就是非同質化代幣 (non-fungible token),數位化的所有權證書。與其用這樣文鄒鄒的字眼,不如直接具體來舉例:假設今天是創富礦工在網路上寫一句話「我生故我在」,大概不值什麼錢,很快就會淹沒在搜尋大海中。但如果是某國家元首寫一句「我生故我在」,並且經由專業機構給予認證,那代表的價值顯而易見,創富礦工寫的比較沒價值。版權幣的意義就是如此,由專業機構分辨出真品與贗品,並給予不同的加密。價格則由市場決定,每一枚版權幣都不一樣。這就是版權幣 (NFT) 的真正意義所在。
一年前,NFT 可能會被當成旅遊指南叢書「Not For Tourist」,或是營養液膜技術 (Nutrient film technique)。但在 2017 年,NFT 在網路世界的含義已經得到大一統,成為區塊鏈最夯的一種應用。版權幣除了電子交易功能以外,更具有電子專利、數位保障的功能,創富礦工認為「版權幣直覺性的應用方式,會比其他電子貨幣易於讓人接受!」
創富礦工分析,版權幣的出現,代表人類透過科技將以物易物重新發言光大。線上購物時,也許只要上傳一張明星親筆簽名的數位相片,就能完成數十萬的線上購物,換言之版權幣就像是數位世界與現實世界之間的中介通貨。易於理解而且具體,這是版權幣發展優於同質性虛擬貨幣的一大優勢。
不可否認,版權幣 (NFT) 崛起與特定社群吹捧熱潮,包括名人效應有關,但是應用範圍已經擴大到數位創作領域。例如 NBA 官方授權卡牌應用 Top Shot 平台,就將球員精彩片段「鑄」成數位球員卡發售。「就像是被鑄造為版權幣的第一則推特,以 290 萬美元賣出,這部分能看出版權幣發展的快速之處。」雖然版權幣走紅至今,泡沫化傳言不少,但創富礦工斷言,「版權幣不像比特幣、以太幣需要使用上對於無政府主義的信仰,而是有扎扎實實的需求,需求持續爆發,那就不太可能發生泡沫。」
投資角度一:數位藝術品
從投資角度來看,要投資版權幣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從買進版權幣背後的數位創作。除了前述的 NBA 數位球員卡,漫威、時代雜誌甚至是成人影片都推出版權幣衍生應用,可以想見,未來涉及領域會更擴大。
投資角度一:數位藝術品
從投資角度來看,要投資版權幣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從買進版權幣背後的數位創作。除了前述的 NBA 數位球員卡,漫威、時代雜誌甚至是成人影片都推出版權幣衍生應用,可以想見,未來涉及領域會更擴大。
但創富礦工警告,不同的產業有不同的版權,就像 3D 列印底稿、音樂、數位藝術,都是截然不同領域,當「為買而買」的版權炒作熱潮退去商品價值就會自然浮現。如果在投資人情緒高點時以溢價買進,或是在「大逃殺」階段認賠賣出,都不是合理的投資行為。對於特定領域確實有足以判斷價值的知識,才是投資版權幣第一步要考慮的。
投資角度二:NFT 指數基金
雖然目前檯面上的區塊鏈 ETF,與版權幣並沒有直接關係,但如果對版權幣有興趣,但沒空在網路上研究創作的投資人,版權幣指數基金「NFTX」可作為替代方案。在 NFTX 的說明裡,就直言是為了針對缺乏時間或背景知識的投資人所設計。
基金主要分為兩種,有個別版權幣形成的 D1 基本基金,買進 D1 基金的人,可以將持有的基金以 1:1 的比例換回相對應的版權幣。另外還將 D1 基金加以組合,形成類似 ETF 的 D2 基金。
舉例來說,持有 Cryptopunk 公司發行「殭屍」系列版權幣的人,可以將藝術品抵押給 NFTX 公司,讓 NFTX 為這些版權幣成立 D1 基金,收取利息。另一方面,對殭屍概念有興趣的投資人,則可以投資具有「殭屍概念」系列版權幣「Punk Zombie」D2 基金,讓看好 Zombie 系列作品的投資人,無需買進個別作品也能直接投資。
然而,目前版權幣指數基金仍不成熟,價格波動也較大。以目前在版權幣指數基金 NFTX Hashmasks Index(MASK) 來看,自二月初暴漲以來就不斷下滑。
投資角度三:版權幣概念股
難道版權幣 NFT 概念股,與區塊鏈一樣是以挖礦需求的硬體廠嗎?創富礦工分析,因應新的應用場境正在浮現,截然不同的概念也正成行。以版權幣為例,只要本身具有好的人物設定 (IP),版權幣等於為這些角色鋪上與資金之間的橋樑。例如花花公子 (PLBY),就因為在 2 月提出將發行 NFT,近六個月的時間,股價從 10.55 元上漲 2.7 倍到 39.1 元 (見下圖)。
另外一檔同樣被視為版權幣概念股的美國上市流行文化消費品公司 Funco(FNKO),也在 4 月宣布進軍版權幣世界,同樣股價爆發 106.19% 的漲幅 (見下圖)。
不過創富礦工認為,從長期視角來看,版權幣相關的投資機會代表的不只是單一個股或是投資商機,而是整個 IP 產業商業模式的翻轉,「同一段程式,蘋果創辦人庫克寫的,跟我寫的,就可以做不同定價,」創富礦工分析,由市場機制創造彈性與價差,自然就能吸引創作者與投資人,「數位產業發展是必然,版權幣的發展勢必也是必然。」
警語:本文之資訊不得引伸為勸誘買賣特定證券與金融商品,也未與特定標的有不當財務利益,投資人交易前應自行評估風險。
馬博泰
►現職:全球股債市基金證券營業員
►經歷:
日商投信 理財協理
外商銀行 分析師、投資顧問
►學歷:
紐約市立大學財金科學碩士、台大經濟系畢業
獨創股債趨勢投資法,勝率要求極大化,市場研究經歷超過 15 年,專精事件型投資趨勢。
E-mail:service@jamesma.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