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改選前哨戰〉達勝伍出售持股予關係人 黃育仁提告背信罪
鉅亨網記者沈筱禎 台北
東元 (1504-TW) 經營權之爭衍生菱光併購案,集團會長黃茂雄長子、菱光董事長黃育仁今 (14) 日表示,達勝伍董事長郭冠群在出售鈺叡股權前,不與菱光商議,私下轉給關係人,此舉損害公司權益,因此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郭冠群等 5 人背信罪。
黃茂雄擬攜手鈺叡,收購兒子黃育仁旗下菱光逾半股權,不過鈺叡大股東達勝伍為平息紛擾、資金來源疑慮,撤出鈺叡所有股權。
黃育仁今日則表示,菱光日前發函給達勝伍,擬以優於市場價格,買下達勝伍出脫鈺叡所有股權,不過達勝伍董事長郭冠群、董事林秀玲、鄭慧明、鐘依華、監察人陳協等人,在出售鈺叡股權前,不與菱光商議股權事宜,而是出售給郭冠群夫妻、光元實業、東安投資、趙元旗、高順發等人。
黃育仁認為,郭冠群等人在接獲菱光函文後,應與菱光討論股權相關細節,才能讓達勝伍股東,包括宏泰、遠雄、國泰、台灣、全球與中國等 6 家壽險公司取得最大利益。
黃育仁指出,郭冠群等人私下進行股權交易,不與菱光洽談買鈺叡股權事宜,藉此獲取私利,不只損害達勝伍公司及 6 家壽險公司權益,更涉嫌背信罪。
達勝伍董事長郭冠群回應,根據規定,轉讓持股應遵循鈺叡股東合資協議書,才能維護達勝伍創投股東權益,如未經鈺叡其他股東同意,達勝伍創投無法轉讓持股,而鈺叡其他股東均表明不同意達勝伍創投轉讓予菱光、東友,因此達勝伍創投不會轉讓股權給菱光,否則就可能違法違約。
郭冠群表示,達勝伍創投與其他股東合資設立鈺叡,對菱光進行公開收購,希望能促成菱光的轉型與升級,立意良善,如鈺叡對菱光進行公開收購同時,菱光受讓鈺叡持股,會使菱光持有自己公司的股份,恐有違法之疑慮。
達勝伍強調,黃育仁要求由菱光來買受達勝伍創投之持股,實有違約違法之疑慮,絕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