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放寬SPAC上市規定 盼吸引更多海外企業赴英掛牌
鉅亨網編譯林薏禎
英國金融監管機構宣布修改特殊目的收購公司 (SPAC) 的上市規定,盼藉此吸引更多上市公司進入英國市場,強化倫敦金融城作為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
改革包含將 SPAC 的上市融資門檻自 2 億英鎊下修至 1 億英鎊 (約 1.38 億美元),除了先前提議的 2 年期限外,還將給予 SPAC 額外 6 個月時間完成借殼上市,未來也不再要求 SPAC 在找到收購目標企業後暫停股票交易。
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 週二 (27 日) 透過聲明表示,上述改革旨在為更大的 SPAC 帶來更多彈性,前提是它們必須具備促進消費者保護與市場平穩運行的功能。
去年 SPAC 交易熱潮席捲華爾街、荷蘭及其他地區市場,近期則受泡沫擔憂影響而降溫,追蹤上市 SPAC 的 IPOX SPAC 指數已自 2 月高點跌逾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