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後再工作 可單獨參加職災保險

越來越多勞工自職場退休後再投入工作,勞動部今 (10) 日表示,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後再就業的民眾,雇主可為其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平均費率僅 0.21%,中高齡就業者的工作安全就能獲得保障。

勞動部指出,隨著社會變遷,工作型態日趨多元,退休後再投入尋找「事業第二春」的比例也越來越高。為了保障勞工安全,已令釋規定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超過 65 歲已請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後再從事工作者,雇主得為其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強調,職災保險費率低,平均費率為 0.21%,若雇主為勞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每月僅需負擔少許保險費,在勞工遭遇職業傷病事故時,不但可獲得保險給付保障。

此外,雇主也可抵充《勞基法》上的職災補償責任,進而減輕企業經營的風險,對勞資雙方都有利。

勞動部表示,今年 4 月 30 日已制定公布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自明年 5 月 1 日施行,屆時不論勞工是否已領取老年給付,凡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雇主皆應為受僱勞工辦理參加職災保險,讓投入第一線職場的勞工,都能獲得更完整的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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