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勸誘老人「解舊買新」投資型保單 金管會示警

投資型保單今 (2021) 年熱賣,前 7 月初年度保費收入年成長將近一倍,但也頻頻傳出理專不當勸誘高齡者「解舊買新」投資型保單,對此,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投保前應進行風險屬性評估,據實考量自身過往投資經驗及風險承受度,選擇適合的商品,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據保險局統計,今年前 7 月投資型保單初年度保費收入達 3402 億元,相較去年同期的 1749 億元,大幅成長將近 1 倍,其中,年金型達 2699 億元、大躍進 1.3 倍,壽險型則為 703 億元、年增 16.7%,金管會指出,投資型保單熱賣,主要因為投資市況熱絡以及美元便宜兩大因素所帶動。

金管會說明,因投資型保險商品的種類及費用結構有多種型態,且投資相關風險由保戶承擔,消費者在投保之前,應審慎評估各商品的風險,且詳細瞭解各種商品費用結構。

金管會指出,投資型保單得連結之標的包括:共同基金、金融債券、公司債及結構型商品等,保戶需自行承擔連結標的價值下跌、流動性等多項風險,消費者在投保前應審慎評估保險需求以選擇適合的保單,尤其在決定連結複雜的投資標的前,需確認自己具備相關投資知識及風險承擔能力,勿受到高報酬率誘惑而連結不適合之投資標的。

金管會表示,投資型保單本質為長期性保險契約,以「解舊買新」或「借舊買新」方式投保新保單,不僅可能無法獲得更好保障或投資效益,反而可能面臨更多風險,如舊保單可能因辦理部分解約(提領)造成保單帳戶價值不足致停效,而造成保障中斷,另外,購買的新保單初期可能須負擔較高的保費費用或解約費用,且附加的健康保險附約會有一定等待期間的保障空窗期等風險。

金管會並特別提醒高齡者,在面對招攬人員招攬投資型保險商品時,務必要確認自己是否仍有人壽保險或年金保險,如規劃到 90 歲才要開始領取年金,是否屬有年金保障需求,且應瞭解每年的壽險保障費用會隨年紀提高或保單帳戶價值投資虧損導致大幅上升,尤其切忌僅因期待投資報酬率可能優於銀行存款利率就決定投保,而忽略投資型保險商品具自負盈虧、且不保證投資收益之特性。

金管會建議,消費者可至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網站「消費者園地」,多加瞭解投資型保險商品特性及基本資訊;在投保投資型保險商品前,可至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網站瀏覽「投資型保險專區」,瞭解各保險公司投資型保險商品費用收取標準、適用條件及核保、銷售等規範,並確認是否符合自身投保需求,以避免購買不適合之保單。

金管會強調,消費者簽約後如發現保單內容不符合需求,仍可依保險契約約定,於收到保單翌日起 10 日內向投保之保險公司撤銷保險契約,保險公司即應無條件退還所繳保險費,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