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入股亞太電進行5G三共 NCC有條件通過
鉅亨網記者沈筱禎 台北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今 (25) 日宣布,附款通過遠傳 (4904-TW) 投資亞太電(3682-TW) 50 億元、取得 11.58% 股份及一席董事案,期望藉由此案加速亞太電進入 5G 市場,活絡 5G 市場。
NCC 今年 3 月通過遠傳與亞太電在 3.5GHz 頻段共頻共網合作案,成為台灣首個共頻共網案例,同時要求兩家電信商需在年底前建置共 2000 座基地台,其中,遠傳 1500 座、亞太電 500 座,並有效提升偏遠地區 5G 訊號涵蓋。
為確保遠傳不會藉由持有亞太電股份及一席董事影響營運,NCC 附加負擔要求亞太電在此案核准後 5 年內,每年 7 月 1 日前,提供公司歷次股東會會議紀錄與歷次董事會會議紀錄,送交 NCC 備查。
NCC 強調,此次電信事業相互投資案,是電信管理法通過後的首例,具備指標意義,預期兩家公司在 3.5GHz 頻率共用後,亞太電將藉此活化相關資金運用,以參與 5G 市場競爭及進行各種跨域創新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