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 (6446-TW) 今 (26) 日晚間召開重訊,針對 AOP 仲裁案進度方面,已委請律師向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至今尚無最新進度,待最高法院作出裁定。
藥華藥與歐洲合作夥伴 AOP 間的仲裁案尚未結束,雙方對於治療真性多紅血球症 (PV) 新藥在臨床試驗、藥證、供貨上出現分歧,去年 10 月藥華藥被判定需支付 AOP 1.42 億歐元、約新台幣 48 億元;藥華藥為維護公司權益及反制 AOP,去年 11 月向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提出撤銷仲裁案。
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本月作出宣示,駁回藥華藥的撤仲聲請;藥華藥則委請律師於德國時間 3 月 30 日向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截至今日尚無新進展。
藥華藥強調,AOP 仲裁案現階段對公司營運及財務並沒有造成影響,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另外,AOP 對藥華藥在奧地利、美國、德國及瑞士的專利聲請限制移轉,藥華藥強調,目前仍擁有藥物相關專利,可持續生產、製造、及銷售等,同樣對公司營運不受影響,同時已委請各國律師採取相關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