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個人CFC風暴來襲 搶台商資產重配置大戰開打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已落日,緊接著接棒上路的「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對台商來說,未來個人以免稅天堂投資架構獲利,必須比照國內稅制課稅,正因如此,面對台商反避稅的需求,金融業者在財富管理 2.0 勢必將爭搶台商資產重新配置調度的新版圖商機。

CFC 不只規範法人透過在境外免稅天堂設立紙上公司進行租稅規畫的情形,個人若持有境外免稅天堂公司的股份者,極有可能也會受到影響。勤業眾信稅務部執業會計師王瑞鴻指出,一般個人在境外免稅天堂設立紙上公司的用途多為五種情況,包括轉投資大陸或其他地區、實際接單做三角貿易、從事境外金融商品買賣、轉投資台灣公司、持有台灣不動產。

未來 CFC 上路後,只要境外控股公司獲配股利或收益,個人股東就等於有海外所得,而且其股利扣繳稅款無法扣抵個人最低稅負,等於可抵稅額度減少。

王瑞鴻建議,這類型的境外公司應儘速調整投資架構,並可考慮將原本由境外公司持股的架構調整成個人持股或是由國內投資公司持股。

金管會去 (2020) 年年中推出財管 2.0 方案,除了高資產財富管理、家族接班傳承等業務,深耕有意落葉歸根的台商,提供台灣在地的稅務、法規專業服務及財富管理商品也是一大重點,隨著 CFC 課稅新制度對於台灣個人長久以來運用境外公司的思維與習慣將帶來一大挑戰與衝擊,在境外公司日益升高的反避稅要求下,協助台商逐一評估和調整營運模式,預期將是財管 2.0 兵家必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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