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投資人 金管會暫不引進SPAC借殼上市

保護投資人 金管會暫不引進SPAC借殼上市。(鉅亨網資料照)
保護投資人 金管會暫不引進SPAC借殼上市。(鉅亨網資料照)

Gogoro 將透過特殊目的性收購公司 (SPAC) 的方式赴美掛牌上市,新加坡 9 月初也通過引進 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上市,外界關注台灣是否引進 SPAC 借殼上市,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今 (28) 日表示,基於保護投資人權益立場,暫時不打算引進 SPAC 機制。

所謂 SPAC,郭佳君解釋,成立的目的就是經由首次公開發行 (IPO) 取得資金,申請上市掛牌後,需在二年內尋找具潛力之併購標的 ,並完成併購,讓這間公司「借殼上市」。

郭佳君表示,因為 SPAC 上市時是空殼公司,是否找到併購標的、併購的實質狀況等,都由 SPAC 自己掌握,沒有承銷商等第三方,相對資訊不透明情形,較容易產生弊端。

郭佳君進一步指出,SPAC 申請上市時是沒有實質營運業務,在我國法規上,若要申請 IPO 初次上市,但沒有實質營運業務,是不符合上市櫃審核標準。

雖然 SPAC 在美國行之多年,但郭佳君表示,今年也發生過某家 SPAC 跨大其併購標的情形,目前美國證券監理機關與司法檢調都正在調查當中,顯示 SPAC 機制在投資人保護法規比較不足,美國將對 SPAC 消費者保護的規範進行修定。

郭佳君表示,金管會目前暫不會引進 SPAC 制度,未來會視美國的消費者保護修訂規範狀況,及國際發展狀況來檢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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