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 (2) 日宣布,三商美邦人壽 (2867-TW) 在辦理投保業務時出現三項缺失,包括未確認保戶投保資金來源、電訪異常案件未通知保經代逕自接洽其招攬業務員,以及電銷話術範本不利對待身心障礙者等缺失,因此處以 240 萬元罰鍰。
金管會表示,三商美邦人壽在 2019 年 6 月到 12 月期間,在辦理確認保費資金來源作業時,業務員明知保戶是以借款資金投保,卻沒有在業務員報告書說明保費來源,該公司核保作業亦未確實評估保戶適合度,或要求業務員瞭解保戶資金來源並告知保戶風險或可能損失,因此依據保險法相關辦法核處 120 萬元罰鍰。
第二,該公司在 2020 年 3 月辦理新契約電訪作業時,對於銀行保經代通路招攬保單電訪異常照會案件,未通知銀行保經代轉知其業務員,而是直接通知業務員,不利往來銀行保經代妥適處理保險公司核保照會案件,該公司未落實要求往來保經代公司遵循法令及合約約定,這部分則遭開罰 60 萬元。
另外,在電銷話術部分,在保戶告知有失明等身體機能障礙、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時,該公司在招攬階段就直接拒絕身心障礙者投保,致產生有對身心障礙者有不公平對待事實,這部分則遭開罰 6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