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引進專案分二階段 雇主須投保50萬元醫療險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國內疫情穩定,指揮中心近日已完成移工引進專案的簽核,勞動部長許銘春今 (4) 日表示,將採取二階段引進,建立入境積分制,應配合檢疫 14 日及 PCR 採檢,此外,雇主須於移工入境前為其加保 50 萬元的醫療商業保險。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衛福部、經濟部及國發會針對開放移工入境準備工作進行專題報告。勞動部指出,經跨部會研商後,指揮中心已於 2 日核定,規劃重點包含強化移工來源國境外防疫措施、強化入境檢疫及篩檢措施、督促雇主及仲介公司善盡管理責任與後續準備工作四大項目。
許銘春說明,第一階段定於明年 2 月 14 日前,移工入境全數採集中檢疫,明年 2 月 15 日後除了集中檢疫外,移工也可前往防疫旅館。
至於入境積分制,許銘春表示,將分為事業類及家庭類,前者以是否完整接種疫苗、來源國疫情狀況、移工日後住宿地點環境評估,後者則以是否完整接種疫苗、移工來源國疫情狀況給予不同配分。
許銘春說,移工入境後,於機場入境採檢 PCR 一次,配合檢疫 14 天,檢疫結束前再採檢一次,完成後應銜接自主健康管理 7 日,並在勞動部指定地點安排自主健康管理,並在自主健康管理前加做一次快篩。
此外,勞動部要求來源國政府落實審認國外仲介防疫計畫,內容應包括海外訓練機構訓練及住宿人數減半、移工登機前一人一室隔離處所等;限定來源國 PCR 檢驗機構,名單最多 50 家,並報經疫情指揮中心同意;境外採檢 PCR 及一人一室隔離;嚴格要求國外仲介公司履行管理責任。
許銘春進一步說明,雇主應於移工入境前,為其加保 50 萬元醫療商業保險,以支應境外移入確診時的隔離醫療費用,但因涉及醫療商業保單開發,須經主管機關審查程序,實施日期另案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