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內政部擬祭五招重罰打炒房 業者:顯見打炒作不鬆手

內政部部務會議今 (9) 日針對近期房市炒作現象祭出五項修正草案,包括限制新案換約轉售、嚴禁房市炒作行為、預售屋解約需實價登錄申報、管制私法人購屋,限制取得後 5 年不得移轉等,房仲業者指出,修正草案從移轉限制檢舉等手段來防杜炒作的可能性,連續拳的組合的確可以讓市場熱度出現降溫。

但房仲業者認為,預售屋買賣契約一旦簽署,即成為民眾的財產權,限制人民轉售權利,恐怕還需要多方完備的討論。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從實價預售揭露資料可以發現,特定區域的預售案幾乎呈現秒殺狀況,短時間內銷售戶數超過千戶,這樣的速度不排除有些非自用需求在裡面,政府若是禁止預售換約的行為,可能會減少一些非自用的預售購屋行為,可以觀察是否有效嚇阻投機行為。

曾敬德表示,這次主管機關一口氣推出五大管制措施,顯見這些方案早就都是備案,視市場是否出現過熱、不理性、投機風氣太盛等狀況,隨時準備出手,也可解讀為政府對於打炒房仍不鬆手,雖然單一政策對於壓抑房市效果有限,但連續拳的組合的確可以讓市場熱度出現降溫。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指出,修正草案從移轉限制檢舉等手段來防杜炒作的可能性,可以看出內政部下重藥打炒房的企圖心,不過預售屋買賣契約一旦簽署,即成為民眾的財產權,限制人民轉售權利,恐怕還需要多方完備的討論。

張旭嵐表示,預售屋銷售從簽約預定到交屋可能長達兩、三年,中間變化多,有人確實會因財務、遷移、家庭、婚姻等狀況必須轉售,政府如何在嚴控房價下又能照顧到實際狀況,需要有更明確的配套措施。不過內政部說重話下重手,不管後續草案是否通過,也讓預售屋市場收到警訊,未來交易或轉讓的難度增加,有機會讓過熱的市場稍稍緩和,回歸需求性的理性購買。

內政部表示,為遏止近期投資客揪團炒房、利用換約轉售哄抬獲利、利用不實實價登錄墊高交易價格等新型態炒作行為,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重點包括:

一、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且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將按戶棟處罰 50 萬至 300 萬元。

二、禁止炒作行為: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行為,違者將處罰 100 萬至 500 萬元;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並可處 3 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 100 萬至 5000 萬元。

三、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應於 30 日內辦理登錄申報,違者將按戶棟處罰 3 萬至 15 萬元,以避免虛假交易哄抬房價。

四、管制私法人購屋:增訂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 5 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五、建立檢舉獎金機制:建立不動產炒作銷售、買賣或成交資訊申報違規的檢舉及獎金制度,經查證屬實者可以實收罰鍰總金額一定比例作為檢舉獎金,並授權主管機關另訂辦法,以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