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證交會要求中企提升風險揭露 包含SPAC
鉅亨網編譯余曉惠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周一 (20 日) 發布最新指引,要求在美上市中企必須提升風險揭露,特殊目的併購公司 (SPAC) 也須揭露金主或大多數主管是位在中國、或併購對象是否為設在中國的企業。
SEC 旗下負責審核企業申報資料的部門公布最新指引 ,該部門說,最近一些事件凸顯伴隨投資而來的風險,和企業所在地以及主要營運地是否位於中國有關。
為了因應這些疑慮,該部門發布這些建議給中國企業,希望揭露更多特殊且重要的資訊,讓投資人知道可能遭遇的風險,並且符合美國聯邦證券法的規定。
SEC 表示,企業應該明白揭露利用空殼公司上市的相關資訊。SEC 主席詹斯勒 (Gary Gensler) 曾警告,美國投資人可能不知道自己投資的公司和中國企業有關係。
SEC 的風險揭露指引也適用於已在美國交易的中國企業,這些企業應該在年報或說明欄補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