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修訂規章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更名永續報告書

為配合金管會公司治理藍圖 3.0 規劃,將現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更名為永續報告書,櫃買中心今 (28) 日表示,同步修正「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名稱為「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也一併修正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 11 條有關報告書的名稱。

櫃買中心表示,為持續提升 ESG 資訊揭露,本次修章擴大應編製申報永續報告書的公司範圍,規範實收資本額 20 億元以上未滿 50 億元的上櫃公司,自 2023 年起須強制編製申報永續報告書。

另外,為提升我國非財務資訊品質,訂定化學工業及金融業應揭露的議題,及應取得第三方驗證的範圍,這些產業自 2022 年起編製申報永續報告書時,須取得會計師依據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的確信準則公報所出具的第三方意見書。

櫃買中心進一步指出,此次修章也增加規範上櫃公司應就報告書編製與驗證建立相關作業程序,並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以強化永續報告書編製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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