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消金標售案進入最後階段 工會籲勿犧牲勞工權益

花旗 (台灣) 銀行消金出售進入最後議價階段,但花旗 (台灣) 銀行工會再度發聲明痛批,花旗犧牲勞工權益為求高價出售,呼籲金管會、勞動部等主管機關應正視此一問題,避免企業日後為了出售或併購利益,群起效尤。

花旗 (台灣) 銀行工會今 (29) 日透過全金聯聲明,批評資方為求高價出售消金業務,和 15 家以上金融機構簽訂密約,要求簽約的金融機構 3 年內都不得招聘花旗員工,而花旗董事長宣稱不會阻止員工轉職,企圖移轉花旗是「禁止金融同業聘用花旗員工,使員工轉職碰壁」的問題核心。

工會表示,員工不平的是,密約禁止其他銀行招聘花旗員工,是為了保有花旗消金的價值,是將「花旗的商業利益」置於「勞工權益」之上,資方這樣的做法無異是認為「勞工權益」不如「商業獲利目的」重要。

工會強調,銀行業是輕資產、重服務的產業,銀行要創造獲利,「人」的因素很重要,必須高度仰賴員工的素質及其對客戶的專業服務,花旗應善待員工,而非藉著保密的名義,導致員工轉職碰壁,被迫受困於花旗,花旗自然也無須為留住員工付出代價。

工會呼籲,如果金管會、勞動部及公平會容許花旗用犧牲 3500 位勞工權益的手段,促成其高價出售的目的而不受挑戰或付出代價,日後企業出售或併購時均群起效尤,以密約方式限制勞工向外求職,勢必使企業出售過程中最弱勢的勞工,淪為資方追求商業利益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