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 (27) 日公布,已有現代財富等 3 家虛擬通貨平台業者,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金管會呼籲,設置比特幣自動販賣機 (BTM) 的業者也應提出洗錢防制法令遵循的聲明。
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表示,依「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以下稱本辦法) 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平台業者應依金管會指定之文件、資料及方式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的聲明。金管會已於 2021 年 9 月 30 日發布本辦法第 17 條規定的解釋令,說明平台業者辦理前項聲明的方式及應檢附的文件。
截至去年 11 月 30 日為止,計有 16 家業者提出洗錢防制法令遵循的聲明,經檢視業者提出的文件與資料,已完成前項聲明程序的業者有 3 家,包括現代財富科技、王牌數位創新、跨鏈科技,其他業者將請其限期補正。
金管會表示,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的業者,代表其負有執行洗錢防制法及本辦法所定防制洗錢措施的義務,包括確認平台用戶身分及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可疑交易等,但不代表該等業者所從事的虛擬通貨活動經金管會給予核准或任何形式的認可。
近期,金管會已訪查部分 BTM 機台,發現有業者未完成前項聲明就設置 BTM 機台,在 BTM 提供虛擬通貨買賣活動的情形,莊琇媛表示,在此呼籲這些業者應主動提出洗錢防制法令遵循的聲明。對於未提出前項聲明而持續以 BTM 機台提供服務的業者,金管會將依洗錢防制法第 6 條第 4 項規定,對個別業者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處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1000 萬元以下罰鍰。
同時,金管會也於去年 12 月 27 日函請銀行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以及後續交易監控時,都應辨識客戶是否為平台業者及是否已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的聲明,以執行強化防制洗錢相關措施。若平台業者拒絕提供審核客戶身分措施相關文件,銀行應依法或依契約婉拒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