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力山大倒閉纏訟14年 一審判賠2.56億元 創辦人唐雅君免賠

亞力山大健康休閒俱樂部 2007 年底無預警倒閉,消基會替 8564 名會員提出團體訴訟,向亞力山大等公司求償約 5.82 億元。台北地方法院今 (16) 日一審判決出爐,亞力山大等公司須賠 2 億 5624 萬多元,而創辦人唐雅君及胞妹唐心如獲判免賠,可上訴。

亞力山大創立於 1982 年,曾為全台最大的連鎖健身俱樂部,會員數高達上萬人,然而,唐雅君與唐心如於 2007 年間明知公司虧損連連,地下錢莊上門討債,公司面臨倒閉命運,卻仍對外祭出優惠擴大招募會員。

法院已依背信、詐欺等罪,判處唐雅君 1 年 10 月、唐心如 1 年 8 月定讞,兩人入桃園女子監獄服刑,唐雅君 2013 年 4 月 9 日假釋出獄。

至於消基會替 8564 名會員提出的團體訴訟,歷經 14 年的審理時間,北院今天判決亞力山大公司要賠償 1 億 8602 萬餘元、亞爵公司賠 5728 萬餘元、君生活公司賠 1292 萬餘元,共計 2 億 5624 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亞力山大、亞爵、君生活 2007 年 7 月間已發生財務困難,無法再繼續借得款項,卻隱瞞大眾,故意以單日消費滿 2 萬元可抽獎的廣告方式招攬消費者,幫助公司解決財務困境,3 家公司確實違反消保法,應給付懲罰性賠償金。

而唐雅君及唐心如則獲判免賠,根據判決書指出,依照消基會提出的請求權讓與書、請求權讓與補正證明書,都沒有記載消費者有把對兩姐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消基會,且消基會寄出的存證信函,收件人也只有亞力山大、亞爵、君生活公司與收單銀行,因此認為向唐雅君、唐心如請求損害賠償沒有理由。

有關消基會對多家收單銀行請求賠償的部分,法院認為,消費者是與亞力山大、亞爵、君生活公司之間成立消費契約,並無和收單銀行締約,銀行也非 3 家公司的履行輔助人,更沒有遴選、監督公司與消費者間的契約,認為此部分請求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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