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黨議員要拜登轉告歐洲 不要再「歧視性」鎖定美國科技業者

由 30 名國會議員組成的兩黨小組正敦促拜登總統促使歐洲領導人改變他們提議的《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中的措辭,以免它不公平地鎖定美國科技公司。

由華盛頓州民主黨眾議員 Suzan DelBene 和伊利諾州共和黨拉胡德 Darin LaHood 領銜的小組周三 (23 日) 發表公開信指出,他們「非常擔心歐盟提出難數位平台間促進競爭的方法,是基於故意歧視和主觀門檻,將某些美國科技公司視為『守門人』,不公平地針對美國工人。」

美國國會也正在討論競爭改革,尋求控制大型科技公司的權力。今年已有兩項此類法案在兩黨支持下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通過。

到目前為止,白宮一直在國內外競爭改革問題上臨深履薄,最近還向《Politico》發表聲明,聲稱支持「國會兩黨正在取得的進展」,但擔心歐盟的計劃。

《數位市場法》是歐盟執委會於 2020 年頒布,意在解決包括美國在內的全球各地監管機構都在努力解決的線上競爭問題。這包括科技公司在自有平台上獨厚自有產品等問題。

簽署周三公開信的議員寫道,他們都渴望採取更多措施保護消費者及其隱私,但認為美國科技公司在 DMA 中被不公平地單獨列出來。他們提到英國《金融時報》一篇報導引述去年一位歐盟議員的話說,美國科技巨頭蘋果 (AAPL-US)、亞馬遜 (AMZN-US)、臉書 (FB-US)、谷歌 (GOOGL-US) 和微軟 (MSFT-US) 是歐洲競爭政策的「最大問題」。

議員們稱 DMA 的指標是「事實上的歧視」,「正如歐洲領導人明確表達的那樣,目前起草的 DMA 不是出於對適當市占率的擔憂,而是出於限制美國公司進入歐洲以支持歐洲公司的願望。」

他們還擔心 DMA 似乎不適用於阿里巴巴 (BABA-US)、百度 (BIDU-US) 和騰訊 (TCEHY-US) 等大型中國公司。他們寫道,這些公司「已經具有競爭優勢,因為它們得到中國政府的支持,且受惠於中國超過 13 億消費者的受保護市場。」

信中指出,「歐盟同意我們應該制訂聯合方法來打擊中國的數位威權主義、監視制度以及侵犯人權和勞工權利的行為。」「因此,它更應該避免支持參與擴大這些有害做法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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