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表示,為持續推動全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行政院已核定並發布危老條例第 8 條延長稅捐減免優惠申請年限,自今年 5 月 12 日起延長 5 年,至 2027 年 5 月 11 日止,讓申請危老重建個案能持續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優惠。
根據內政部統計,危老條例於 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布施行迄今,已累計重建計畫申請 2550 案,核定 2056 案,案量穩定成長。
內政部說明,此次稅捐減免優惠再延長 5 年,只要在 2027 年 5 月 11 日前申請的重建計畫,其範圍內的土地及建築物,符合一定要件者,可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優惠。
包括重建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 2 年、重建前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為自然人且仍持有重建後建築物 2 年未移轉且繼續持有者,最長可再享有房屋稅減半徵收 10 年等措施。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危老條例具有程序簡便、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等優惠,為加強民眾對重建的信賴及申請意願,中央已補助桃園市等 19 縣市成立輔導團隊,除辦理危老重建教育訓練等講習活動,提供免費法令諮詢服務外,更會主動至不同社區舉辦整合說明會,提供輔導申請耐震能力評估、提案申請擬具重建計畫等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