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注意股東會三件事 年報揭露不合規最高開罰480萬元

2022 年股東常會陸續召開,金管會今 (24) 日提出三大事項提醒公開發行公司注意,包括:1. 年報編製內容;2. 新增應提股東會之事項;3. 提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股東會年報資訊揭露時效。若有公司年報未達此揭露原則,會先要求改善並在公開資訊觀測站補申報,若遲未改善者,將可開罰 24-480 萬元。

首先在年報編製內容部分,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為提升年報資訊揭露品質,金管會於去年 11 月 30 日修正發布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要求公司應以文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的專業資格與經驗及符合獨立性情形、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資通安全政策及風險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與因應措施」;並增訂揭露指引,以引導公司提升推動永續發展資訊揭露品質等。

第二點的關係人交易方面,高晶萍表示,為強化關係人交易之管理,金管會於今年 1 月 28 日修正發布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明定公開發行公司或其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資產,其交易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總資產 10% 以上者,原則應將相關資料提交股東會同意後,始得為之。公開發行公司如有關係人資產交易,應妥善規畫提股東會的相關事宜。

最後則是資本額達百億元上市櫃公司,需提早將年報上傳,高晶萍說明,現行公司年報及議事手冊是在股東會前 7 天及 15 天上傳即可,但是為利投資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表決的參考,規範上市上櫃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 100 億元以上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達 30% 以上者,年報要提前在股東會前 14 天上傳、議事手冊及相關補充資料要提前至 30 天上傳。

證期局統計,以 2021 年的情況來看,共有 314 家上市櫃公司符合資本額達百億元、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達 30% 以上,這 314 家公司裡已有 287 家可在 14 天前上傳年報、30 天前上傳議事手冊,達成率逾 9 成,因此今年訂出此規範應該可以執行無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