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台新想合併 要先過金管會四大審查關卡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市場傳新光金 (2888-TW) 擬討論與台新金 (2887-TW) 合併,對此金管會表示,金融機構是否合併涉及股東意願,金管會審查重點主要聚焦四大重點,包含財務與資本結構健全、資金來源妥適性、守法性,以及投資後的健全經營。
媒體報導,新光金 29 日董事會,由大股東洪家以臨時動議方式,提案以成立工作小組的方式研究兩家金控的合併案,在董事無人反對情況下,列入下次董事會正式議案討論,同屬泛新光集團的兩家金控是合併再掀話題。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對於金融機構基於業務發展的併購,這部分涉及股東意願,金管會的立場向來鼓勵金融業根據市場機制,在符合法令規定,兼顧員工、股東與客戶利益原則下,尊重市場機制。
林志吉進一步指出,金管會對於金控轉投資申請主要有四大審查重點,包括:一、財務與資本結構健全性,二、資金來源妥適性,三、守法性,四、金控投資後的健全經營。
關於合併說再度浮上檯面,新光金態度低調,僅強調對於董事會討論內容不作評論,但如有任何決議事項,會依規定公告,讓投資人知悉。
台新金則說,台新金和新光金同屬泛新光集團的公司,多年前也談過此事,有機會能夠一起合作努力看看,也是一件好的事情,如果有收到邀約會以正面開放的態度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