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部分負擔調漲5/15上路 5成民眾不受影響

健保財務連年入不敷出,衛福部今 (8) 日公告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調整,將從 5 月 15 日起正式實施,盼落實社會保險公平負擔精神,並讓醫療資源能合理分配。本次調整內容包括門診藥品、檢驗檢查及急診部分負擔,推估增加近百億元收入,5 成民眾不受影響,4 成民眾每日負擔不到 4 元。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改革要從大結構面討論,不能喪失社會保險精神,這次部分負擔改革,重大傷病、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的負擔都已納入考量。此次調整主要目的不是彌補健保財務的缺口,而是希望控制不必要的醫療支出,讓民眾就醫時也能負起一部分責任。

李伯璋指出,當部分負擔從 0 元變成要付一點點錢時,有助於更珍惜有限的健保資源,並藉以落實分級醫療及轉診,讓大型醫院回歸照顧急重難罕的角色,對於身強體壯較少利用醫療資源的年輕世代,也不會增加經濟負擔。

針對門診藥品部分負擔,衛福部說明,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藥品部分負擔 20%,最多收 300 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維持現行收取方式,藥費 100 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1 元以上收取 20%,最多收 200 元。

若持慢性病連續病處方箋,第 1 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取藥品部分負擔,但第 2 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影響人數約 896 萬人。

至於門診檢驗、檢查部分負擔,經轉診至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 10% 部分負擔,前者最多收 200 元,後者最多收 150 元,但未經轉診至該二類醫院,將收取 20% 的部分負擔,前者最多收 400 元,後者最多收 300 元。

地區醫院 500 元以下免收,501 元以上收取 10%,最多收 100 元。西醫基層診所、牙醫及中醫之檢驗、檢查費用 1000 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1001 元以上收 100 元,影響人數約 981 萬人。

在急診部分負擔方面,在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調降急診檢傷分類「第 1-2 級」部分負擔,從 450 元分別調降為 300 元、200 元,「第 3 級」維持 550 元、300 元,「第 4-5 級」從 550 元調高為 800 元、600 元,影響人數約 117 萬人。

李伯璋強調,本次部分負擔調整,5 成民眾不受影響,4 成民眾每日負擔不到 4 元,對於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以及有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榮民等,均不受影響。

另外,對於經濟弱勢族群的配套保障措施,健保署提供分期繳納、紓困貸款,並擴大推動愛心捐款專案,予以協助補助其經轉診的門診藥品及門診檢驗檢查部分負擔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