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居家照護拍板要理賠 防疫保單十大QA問答集看這裡

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 4 月 8 日啟動「COVID-19 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金管會今 (19) 日宣布,協調產、壽險公會就現行已售防疫保單承保範圍包含住院日額保險金部分,對於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於居家照護期間,拍板可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理賠。金管會也列出十大 QA 問答集,讓民眾更清楚明瞭防疫保單彈性理賠的關鍵。

為因應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地方政府依居家照護指引,對於未滿 65 歲且無懷孕或洗腎的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且居家環境符合一定條件的民眾,可以採居家照護方式管理。但是因現行已售防疫保單承保範圍,包含以住院診療並按實際住院日數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依指引啟動居家照護的被保險人,到底可不可以獲得理賠在近期備受矚目。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考量被保險人如果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原本應入住醫院、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接受治療或照護,惟因地方政府為進行輕重症分流照護,保留醫療量能而調整為「居家照護」,且居家照護期間仍須經地方政府成立的 COVID-19 個案關懷服務中心定期進行健康評估,必要時亦須由專責醫療團隊進行遠距醫療或後送就醫等事宜,這類型的防疫保單被保險人,即使是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於居家照護期間,還是可以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理賠。

對於「住院日額」的住院天數如何認定,林志憲表示,保險業者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的「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依保險契約條款的約定給付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

金管會提醒民眾,如果被保險人依輕重症分流標準屬於輕症或無症狀者,經地方政府安排為居家照護時,因無須入住醫院的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進行診療,故不給付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

金管會強調,隨著政府防疫政策的調整,保險公司亦重新檢視防疫保險商品內容及民眾因疫情可能產生的經濟損失,重新設計保單,故未來防疫保險商品的承保範圍,可能與現行已售防疫保險商品的保障內容不盡相同。保險公司進行招攬作業時應明確向保戶說明重要約定事項,並於要保書等書面文件或網路投保的網站,以明顯顏色或字體提醒民眾;民眾投保前亦應詳閱保單條款,瞭解承保範圍及理賠條件等,以維護自身權益。

★防疫保單理賠調整措施十大 QA 問答集

Q1:投保防疫保單後若不幸確診,但沒有被安排住院而是被安排到所謂的「加強版集中檢疫所」、「加強版防疫專責旅館」、「方艙醫院」,是否即符合保險契約約定之「住院」(住入醫院) 之定義?能否請領住院醫療保險金?

A1:若保戶經醫師診斷確診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因醫院滿載無法入院治療,而前往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等地方治療,則視同符合防疫保單的約定,防疫保單住院日額或住院醫療保險金可以理賠。

Q2:確診或被匡列需被隔離之保戶如無法即時取得衛生機關開立之「隔離通知書」時,是否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A2:民眾若因新冠肺炎確診或被匡列須隔離,現行作業衛生單位一定會發隔離通知書,且通常會先以電話通知隔離對象,再透過村里長送達隔離通知書紙本,亦可能以簡訊通知並附上電子式隔離通知書之連結,待身分確認後即可打開列印。

若民眾有投保防疫商品,於申請隔離費用保險金時依保單約定須出具隔離通知書,保戶可持紙本通知書或將簡訊所附電子通知書印出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電子式隔離通知書若有連結來源可辨識開立機關雖沒蓋機關印章保險公司亦會受理,不須再去衛生單位補蓋章。

最近疫情嚴峻,因衛生單位人力吃緊,有時不及開立,倘有保戶提出申請而未持有隔離通知書時,保險公司會先受理賠案申請,現因疫情關係不宜外出,保戶可等疫情緩和時再向衛生單位申請隔離通知書,相關權益不會受影響。

未來如果衛生單位有調整作法,保險公司會向相關單位確認調整作法之內容後,配合調整以其他合適的隔離證明文件替代隔離通知書申辦理賠。

Q3:從國外回來需要檢疫 14 天,有符合法定傳染病隔離費用保險金的承保範圍嗎?

A3:國外回來為檢疫,不符合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的承保範圍。

Q4:法定傳染病補償保險金只有保障新冠肺炎嗎?

A4:法定傳染病補償保險金保障範圍包含疾管署公告的第一類至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不是僅限於新冠肺炎而已。

Q5:若快篩是陽性後,被帶去做核酸檢測,並於檢疫所隔離三天等待;後來檢測結果為陰性,解除隔離返家。請問在檢疫所隔離這三天,是否有符合理賠要件呢?

A5:如果有收到衛生單位開立的隔離通知書,就有符合理賠的要件。

Q6:我也有買其他保險公司的隔離保險,隔離通知單可以拿副本嗎?

A6:理賠人員審核完隔離通知單正本後,可歸還給您,再向其他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

Q7:防疫保單的法定傳染病隔離保險金是否只要達到封城、封區的警戒等級情況就不會理賠嗎?

A7:現行防疫保單「法定傳染病隔離保險金」的承保範圍為被保險人因法定傳染病接受隔離處置者並取得隔離通知書,如果在封城、封區的警戒等級下保戶有收到衛生單位開立的隔離通知書,仍然可以申請理賠。

Q8:人不在投保地址的縣市、要保書地址、投保地點在其他縣市被隔離,可以理賠嗎?

A8:被隔離的縣市與投保地址縣市不同,不影響被保險人理賠權益。

Q9:確診 COVID-19 而被安排為居家照護時,是否能請領防疫保單的住院日額保險金?

A9:被保險人如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原應住院診療,惟因地方政府為進行輕重症分流照護,保留醫療量能而調整為「居家照護」,且居家照護期間仍須經地方政府成立之 COVID-19 個案關懷服務中心定期進行健康評估,必要時亦須由專責醫療團隊進行遠距醫療或後送就醫等事宜時,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之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依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給付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

Q10:確診 COVID-19 而被安排為居家照護時是否能請領防疫保單的加護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

A10:被保險人如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且因病情發展需要入住醫院的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進行診療時,則符合申請加護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

如被保險人被安排為居家照護時係因輕重症分流標準屬於輕症或無症狀者,無須入住醫院的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進行診療,故不符合保險契約條款約定之給付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