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網保申設遊戲規則出爐 最快8月受理申請

金管會積極推動純網路保險公司,今 (21) 日相關申請條件的遊戲規則出爐,明定純網保的發起人應兼有金融業及金融科技專業,且金融科技董事需有副總以上 5 年工作經驗,而董事成員應有半數以上具有保險業或金融科技專業領域資格,金融業大股東持股比重至少四成以上;預計最快 8 月受理申請。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為協助保險產業數位轉型,推動創新型保險商品的研發,經參考國際發展經驗,將開放我國純網路保險公司的設立,目前已完成對外意見徵詢並辦理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及公聽會,並通過四項法規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預告 60 天後,最快 8 月受理申請、11 月截止。

林志憲表示,純網保除了僅可以透過網路等數位方式向客戶提供保險商品,且銷售的保險商品也以創新型及保障型保險商品為限;但經主管機關核准也可以經營傷害險及健康險,惟仍應以創新型保險商品為限。

純網保的實收資本額方面,據金管會規劃,純網路財產保險公司的話,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10 億元;若是純網路人身保險公司,其最低實收資本額則須為新臺幣 20 億元,發起人及股東的出資以現金為限。

林志憲進一步指出,考量純網路保險公司應有從事大數據資料分析、介面設計、軟體研發、物聯網、無線通訊業務等具金融科技專業的發起人, 並應提出成功的業務經營模式,因此要求純網保董事會一位董事以上需具備金融科技專業領域資格,並具有相當職務及經驗,此部分有保障席次,但不需要持股比重限制。

林志憲表示,金融科技董事的資格為從事金融科技專業領域之工作經驗 5 年以上,並曾擔任總公司副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成績優良,有助於純網路保險公司成功經營者。

金管會表示,為確保純網保具金融專業管理能力,並可充分了解及遵守法令遵循、洗錢防制、消費者保護及資訊安全等金融監理規範,純網路保險公司的發起人及股東, 應有金控、銀行、證券商、保險公司、 保險經紀人公司或保險代理人公司等,占實收資本額 40% 以上,且至少應有一保險公司或設有保險子公司的金控占 25%。

有鑑於純網路保險公司是應用創新金融科技發展保險業務的新型態經營模式,其董事成員應有多數具有保險業或金融科技專業領域資格,始有助於純網路保險公司之發展,因此要求董事應半數以上具有上述資格條件;至少應有三分之二董事具備保險專業資格,且至少有一董事具備金融科技專業領域資格,並具有相當職務及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