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併亞太電〉董座:異議股東比重僅2.35% 三家電信對產業競爭較有利

亞太電 (3682-TW) 將併入遠傳 (4904-TW),不過台灣大 (3045-TW) 也以股東身分反對此合併案,也有小股東提告決議無效,對此,亞太電董事長陳鵬今 (6) 日回應,行使異議的股東占比僅 2.35%,相信多數股東對合併案樂觀其成,且電信產業只有三家業者對競爭較有利。

亞太電股臨會通過與遠傳電信合併案,不過後續有小股東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提出訴訟,請求確認亞太電信股東臨時會議案「本公司擬與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決議無效或得撤銷。

陳鵬指出,股臨會當天股東出席率逾 73%,超過 90% 贊成率通過此合併案,而合併案行使異議的股東、要求公司依合理價格買回的股數,合計占股本比例僅 2.35%,若扣除法人股東,其餘有異議自然人股東僅約為 0.1%,相信絕大多數股東對於合併案樂觀其成。

財務長俞秀鴻補充,後續將針對行使買回權的股東接洽,依照規定,共有 60 天協商期、最終價格則在 90 天之後。

陳鵬認為,電信市場屬於特許行業,從產業競爭角度來看,只有三家業者會比四家好,所以同業應該都樂觀其成。

另外,陳鵬提到,公司尊重任何股東的意見,不過合併案過程到現在,有與公司提出訴求的股東非常少,尤其亞太電自救會的成員也都沒有與公司接觸過,因此股臨會的結論應是股東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