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3國產製浮式平板玻璃 財政部啟動反傾銷調查

財政部關務署今 (6) 日公告,受理台灣玻璃公會所申請的,針對馬來西亞、印尼、泰國產製進口浮式平板玻璃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將移請經濟部就有無損害我產業進行調查,只要傾銷情形,就會討論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表示,根據申請書檢附資料認為,進口涉案貨物已達傾銷及損害我國產業的合理懷疑,為查明國產同類貨物是否遭受進口產品不公平競爭,經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結果,於今天公告展開調查,以維護國內產業公平合理貿易環境。

財政部表示,將移請經濟部就有無損害我國產業進行調查,經濟部依該辦法第 12 條規定應於接獲通知翌日起 40 日內,將初步調查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

如經認定有損害我國產業,財政部將在接獲經濟部通知翌日起 70 日內,作成有無傾銷之初步認定,再據以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指出,涉案貨物為以「浮式」方法製造的明板與色板平板玻璃,厚度低於或等於 19mm(公厘),但超過 1.1mm(公厘),不限寬度、長度;不含金屬線、不具「吸收、反射或不反射層」,且未經其他方式加工,可直接使用或作為加工玻璃的基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