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再引活水 中國、香港同意交易所ETF納入互聯互通

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同意兩地交易所將符合條件的指數股票型基金(ETF)納入互聯互通機制,ETF 成為互聯互通合格證券,象徵中港市場互通邁入新里程,將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中國與國際市場之間的「超級聯繫人」角色,有助於促進東西方資金流動。

證券時報報導,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周五(27 日)原則上同意兩地交易所將 ETF 納入股市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兩地投資人可透過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 ETF 基金份額。

滬深交易所與港交所同日均發布將 ETF 納入互聯互通的公告,向公眾徵詢 ETF 納入規則的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 6 月 10 日。此方案正式上路,約需兩個月準備時間。

ETF 區分為「北向 ETF」與「南向 ETF」,ETF 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才具備被納入標的的資格:中國市場 ETF 過去六個月日均資產規模達人民幣 15 億元,且成份股以滬深股通標的股票為主;香港市場 ETF 過去六個月日均資產規模達 17 億港元,成份股以「港股通」標的股票為主,且不含合成 ETF、杠桿及反向金融商品。同時,ETF 需滿足上市六個月、追蹤標的指數發布滿一年等要求。

符合資格的上交所 ETF 與深交所 ETF,將成為「滬股通」與「深股通」的合格證券。

去年 12 月 24 日,滬、深、港三地交易所已就 ETF 納入互聯互通標的整體方案達成共識,以進一步完善香港與中國資本市場的互聯互通機制。

ETF 是廣獲投資人青睞的低成本分散投資工具,ETF 被納入互聯互通標的,將進一步擴大兩地市場的投資人群體,有助於促進兩地 ETF 市場健康發展。

港交所行政總裁歐冠升說:「ETF 的納入是互聯互通機制升級的一個標志性成果。ETF 納入互聯互通標的,可以滿足市場各方對於互聯互通更高的要求,為中國與香港市場創造共贏,促進兩地市場的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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