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挨告 前員工控訴未先通知 未依法給資遣費

特斯拉 (TSLA-US) 兩位遭資遣的前員工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特斯拉未於法律規定的 60 天前通知解僱員工,且未按照規定給予足月資遣費。法律文件中也透露,特斯拉已解僱 500 名內華達超級工廠員工。

訴訟是由分別於 6 月 10 日和 6 月 15 日遭到解僱的 John Lynch 和 Daxton Hartsfield 兩名員工所提起,他們認為特斯拉的大規模裁員行動,已觸犯聯邦法律,除了未在 60 天前通知資遣員工,也未給予符合規定的資遣費。

律師代表 Shannon Liss-Riordan 表示,特斯拉在未完成必要通知的情況下,解僱這麼多員工,公然違反聯邦勞動法,令人震驚。此外,該公司只提供一週遣散費。

提起訴訟的 John Lynch 與 Daxton Hartsfield 要求,特斯拉應給予 60 天通知期內所有的薪資與福利。目前,相關法律程序正在進行當中,而特斯拉並未對此做出回應。

這兩名員工是在 6 月於特斯拉內華達州的超級工廠遭到解僱。根據訴訟文件,特斯拉已經解僱內華達超級工廠中的 500 名員工。

先前馬斯克曾向特斯拉管理階層發了一封內部電子郵件,標題為「暫停全球所有聘用計畫」(pause all hiring worldwide),對全球經濟前景和特斯拉下一步作出指示。

他在信中表示,他對經濟前景有一種「超級糟糕的預感」,認為特斯拉需要裁員約 10%,並暫停聘用新進人員。數據顯示,截至 2021 年底,特斯拉雇員大約為 10 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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