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經營權〉長榮國際股東會爭端 哥哥派提兩個解釋 籲兄弟展開對話

對於長榮國際股東會中,董事張國華、董事戴錦銓 (詠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與監察人葉佳全 (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等三人均缺席,長榮哥哥派對此再次說明,反對在股東身份有爭議的情況下表決重大議案、勿讓投資人蹚入經營權之爭的渾水,並呼籲兄弟儘快展開對話。

長榮國際股東會中,詠公司指派代表洪佩君和王健珉二位律師出席,而大哥張國華並未到場,哥哥派說明,主要因張國華主張,既然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和董事改選仍有爭議,不應貿然在長榮國際股東會中,提出並決定攸關長榮國際公司長期發展的重大議案。

針對去年 4 月 18 日吳景明擔任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董事長程序於法不合一案,目前最高法院發回二審更行審理中,哥哥派認為,在法律爭議尚未釐清之前,由吳景明以董事長身分行使相關行為與張榮發慈善基金會以股東身份所做出決議,皆有適法性的疑慮。

張國華表態,反對在股東間爭議未妥善解決前,使投資大眾涉入公司經營不穩定的爭端,當前要務應為兄弟之間儘速以股東身份展開對話,解決對公司經營理念分歧。

張國華解釋,依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原先規劃,長榮國際應屬家族閉鎖型公司,股東皆為家族內成員,尤其目前針對長榮國際所持股的集團事業體的經營理念,仍存有重大歧異,在此諸多重大事項仍不確定的時機,貿然規劃興櫃和上市櫃,將使投資人陷入經營權爭議,對投資人來說是承擔風險而不負責任的做法。

張國華進一步提到,之前鄭深池在長榮國際設置諮詢策略委員會,稱此委員會是為兄弟和解搭建的平台,但長榮國際僅為長榮集團其他公司股東之一,不應於長榮國際公司內部的委員會討論甚至決議其他公司經營權的分配與財產處分,此舉等同無視集團其他公司為上市公司、且有其他股東參與事實,已對集團旗下企業的公司治理形成危害。

張國華也直指,鄭深池擔任長榮國際董事長後,大幅刪減盈餘分配,此舉導致股東張榮發基金會原可透過股利進行慈善公益的預算大幅削減,另方面卻以長榮國際公司資源不斷介入長榮鋼鐵、長榮航空等公司的經營,對原先穩健經營且穩定獲利的公司投下變數,此種行為不僅忽略前述公司投資人的權益,也顯然與鄭深池甫上任時對外宣稱接任此職位是為了讓張家四兄弟「放棄成見、誠心相待,共謀圓滿解決之道」的說法背道而馳。

張國華再次呼籲,兄弟之間以長榮集團各企業大股東身份,利用既有的會議平台展開對話,並為兄弟間現有持股安排尋求適當的解決方案,儘速讓長榮集團回歸專業、穩定的經營,不負投資大眾及員工企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