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六縣市囤房稅7月上路 房仲:比例不高影響待觀察

台灣六縣市囤房稅7月上路待,房仲:比例不高造成影響仍待觀察。(鉅亨網記者張欽發攝)
台灣六縣市囤房稅7月上路待,房仲:比例不高造成影響仍待觀察。(鉅亨網記者張欽發攝)

今年 7 月起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六縣市,正式實施「囤房稅」,房仲業者根據財政部最新年度房屋稅縣市個人歸戶資料指出,六縣市共約 14.5 萬人受影響,房屋稅負恐隨囤房稅上路增加。

台灣房屋統計,六縣市受囤房稅影響的人數,其中,桃園市因原本為非自住即採單一稅率 2.4%,所以僅持有 5 戶以上者受新制影響,影響層面為六縣市最低;台南市也因持有 1 戶「非自住住家」仍維持 1.5% 稅率,所以衝擊對象僅限 2 戶以上的屋主。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表示,在今年 7 月六縣市囤房稅上路之前,已有台北市、宜蘭縣及連江縣實施囤房稅,根據財政部資料,全台已施行囤房稅的九縣市,合計囤房人數約 28.5 萬人,如果將草案仍在審議中的新北市納入計算,十個縣市的囤房人數約 36 萬人,佔全台約 800 萬屋主的 4.4-4.5%,且各縣市認定囤房族時,僅能針對在該縣持有的房產數量來評斷,因此同一位囤房族,在各縣市統計時可能會被重複計算,且部分多屋族不排除為公益出租人,因此影響人數有限。

根據六縣市地方政府的預估,今年囤房稅上路後,2023 年六縣市的合計房屋稅收,可望增加約 10-11 億元,對地方財政不無小補。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囤房稅的課稅範圍以「非自住住家」為主,所以持有 3 戶以內自住房屋的民眾,並非政策的加稅對象,因此不須過於恐慌。而以新竹市持有五戶的非自住屋主為例,單一間房屋稅率從 1.5% 增至 2.4%,若過去某間房屋稅年繳 1 萬元,明年起就是 1.6 萬元,比之前多繳 6 成稅金,攤除至各月,等於每月多負擔 500 元,在置產族眼裡仍可承受,因此對於整體房市應該不至於掀起拋售潮。由於跨縣市的非自用房屋,不在累計範圍,因此不排除未來大戶會朝多縣市佈局,分散風險,也降低稅負。

陳定中表示,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的納稅人,若欲規劃節稅,除了可將資產平均分散在家族成員名下外,也可考慮以「公益出租人」的身分來節省稅金,因公益出租人的房屋稅比照自用住宅,享有 1.2% 的優惠稅率,加上近年租金上揚,出租房產的租金受益可期,對名下擁有多戶住宅的包租公、包租婆而言,不失是囤房稅政策下的雙贏節稅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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