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在荷蘭業務未獲准先偷跑 遭開罰350萬美元
鉅亨網編譯段智恆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遭荷蘭央行處以 350 萬美元罰款,原因是幣安並未在該國註冊就展開業務。
荷蘭央行(DNB)表示,幣安在提供加密貨幣服務前,沒有進行登記,因此違法荷蘭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的法規。先前 DNB 在去年 8 月已向幣安發過警告。
DNB 還指出,幣安沒有向荷蘭央行繳納任何稅費,也沒有因荷蘭央行的監管而產生其他成本,因此具有不當競爭優勢。
幣安被處以第 3 類罰款,為 DNB 三級執法中最重。DNB 表示鑒於違規行為與嚴重程度,該行為可以處以最高 200 萬至 400 萬歐元罰款,也指出幣安違規的時間很長,從 2020 年 5 月 21 日到至少 2021 年 12 月 1 日,並稱這就是違規情節嚴重處以重罰原因,同時還考慮到幣安的規模與「在荷蘭龐大的客戶基礎」。
目前,幣安已向荷蘭申請登記不過仍在審查中,DNB 表示此次的罰款也因申請註冊、以及在註冊過程中對其操作「相對透明」,罰款降低了 5%。
幣安已對 DNB 的重罰提起上訴,該公司發言人表示,希望將這些叨擾拋諸腦後,專注申請事宜,也稱此次 DNB 的決定讓雙方合作出現轉折,強調儘管雙方對此看法不一,但仍尊重該監管機構在執法方面的權威與專業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