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因應電力開發 擬再發行188億元公司債

為籌措電力開發所需資金,台電今 (19) 日表示,經昨日常務董事會通過後,預定 8 月中旬發行今年度第 4 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約 188 億元,用於開發電源及穩定供電;台電自今年 6 月起連續三個月辦理發行公司債,凸顯今年財務壓力龐大。

台電表示,本次籌資將用在持續開發多元電源、電網,包含因應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等。

台電本次公司債發行條件將分為 3 年期、5 年期、7 年期、10 年期等 4 種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皆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其中,5 年期公司債利率為 1.59%,規模 80 億元,將自發行日起屆滿第 4、5 年各還本二分之一,3 年期、7 年期、10 年期公司債規模則分別為 45、31、32 億元,利率分別為 1.49%、1.65%、1.85%,均採到期一次還本。

台電補充,本期公司債發行尚須經申報生效後確定,不過觀察今年以來,台電已預定發行 4 期無擔保公司債,累積籌資近 600 億元,達近 574.5 億元,也反映台電因國際原物料飆漲、配合政府穩定物價政策下,財務承受龐大壓力。